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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2023-05-06   作者:   阅读量: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评定工作,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土木工程学院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赵东江 陈孝珍

副组长:冯     肖新科

员:张子正 陈  哲 孙  恰 徐  航 张继统  2019级各班学业导师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38名。

四、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言谈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

(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支持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满足毕业条件的退役毕业生可优先评选;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河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在评选评定的年度(或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不合格门次超过2门的;个人智育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未进入班级前30%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评选方法

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年级辅导员老师进行资格审查,班级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推荐,学院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人选。

六、评选与材料报送时间

申请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同学于5月10日上午10:00之前提交书面申请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上午12点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下午16点之前各班上报推荐名单,18:30学院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人选,5月10日到5月12日评定结果在院内公示。

5月15日17:30前,学院将确定推荐为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学生名单纸质文档、《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报送至学校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将评选结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0952720@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选方案的制订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严密组织,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

(三)加强监督,做好学生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八、监督电话和邮箱:

赵东江:0377-62232666  769077079@qq.com;

 博:0377-62232585  373142960@qq.com;

张子正:0377-62232661  313878350@qq.com;

 哲:0377-62232661  9508006@qq.com

 恰:0377-62232660  124949126@qq.com



附件: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