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党委要求,为进一步关心、了解、培养青年教师,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范围
联系对象为全院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联系安排
学院班子和党员学科带头人一般联系1-2人。要根据人员情况变化,及时调整联系名单。
三、联系内容及要求
1、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对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指导。
2、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青年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坚持政治引导,坚定青年教师的理想信念,及时推荐不是中共党员的优秀青年教师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4、领导干部、党员学科带头人要加强与青年教师的交流谈话,每学期与所联系青年教师谈心谈话至少1次。
5、青年教师要经常主动与联系人联系,汇报工作思想情况。
6、谈心谈话结束后,要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