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畅通我院党员群众向院党委和领导干部反映意见,做到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成员要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弄清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做到既知既改,发扬民主,有力促进各项工作。
二、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成员要认真做好群众意见的回复工作,不断改正党组织、领导干部、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达到促进提高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成员工作水平的目的。
三、党员群众对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成员的意见,主要反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工作的突出问题,涉及教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领导班子、党委、党员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并征求党员群众对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员群众反映意见工作要本着 “客观、公正、求实、诚恳”原则,切实达到找准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要广开渠道听意见,深入基层查问题,确保党员群众反映意见的范围广泛、渠道畅通、形式多样。
六、党员群众意见原则上要求通过党组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进行。
(一)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成员对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见,通过我院发放的征求意见表反映。征求意见表由办公室印制、发放,并负责回收、汇总。
(二)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成员要通过召开土木工程学院党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
(三)院党委主要领导要注意听取成员意见。
(四)普通党员要通过开展谈心活动,征求党委、领导同志、其他党员、群众对本人的意见。
(五)要利用报纸、会议等形式,充分发动系党员群众通过意见箱、信件等方式,谏言献策,积极参与。
七、对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意见的梳理、汇总,由党委宣传纪检委员负责;对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委员意见的回收、梳理、汇总,由党委组织委员负责。
八、意见回复方式
(一)对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由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反馈。
(二)对党员干部的意见,由分管领导与党委审查后进行反馈。
(三)对普通党员的意见,由所在党支部负责研究后,由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反馈。
(四)反馈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九、对党员群众意见要高度重视,要确保把党员群众意见反映和回复工作落到实处。按时组织召开相关的座谈会,确保党员群众意见反映和回复工作扎实有效,要把党员群众意见反映和回复作为党务工作的重要方面,达到范围广泛、形式多样、找准问题、弄清原因、定准措施、及时整改的目的。
十、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反映意见,要实事求是,公正无私,防止泄私忿,打击报复。
十一、在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反映意见回复过程中,有违反反映意见规定,不及时回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