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毕业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奖励规定》(南理工字〔2017〕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24年校级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孝珍
副组长:冯 博 赵 权 肖新科
成 员:张子正 徐 航 张继统 李 珂
2020级各班学业导师
二、评选范围
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学院推荐校级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名额为39名。
四、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言谈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
(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活动、文体活动等,支持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工作,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六)满足毕业条件的退役毕业生可优先评选;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河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在评选评定的年度(或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不合格门次超过2门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未进入班级前 60%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五、评选程序
1、提交申请。有意申请校级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于4月10日下午18:00前将《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交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2、资格审查。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11日上午9:00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3、集中评审。4月11日召开评审会议,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4、公示推荐。4月12日公示推荐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履行相关程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充分挖掘优秀毕业生典型,积极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附件: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