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1〕42号)文精神,现开展全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专科、本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预选公示。各学院要公布监督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对预选名单在本院公示2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3.资格审查。各学院在上报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之前,应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4.上报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将本学院推荐名单于3月29日15:00前报就业科。
各学院优秀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优秀毕业生名额 |
1 |
智能制造学院 |
10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7 |
3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18 |
4 |
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7 |
5 |
建筑学院 |
5 |
6 |
土木工程学院 |
6 |
7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5 |
8 |
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
10 |
9 |
数理学院 |
1 |
10 |
范蠡商学院 |
12 |
11 |
传媒学院 |
4 |
12 |
外国语学院 |
4 |
13 |
教师教育学院 |
8 |
(二)报送要求
1.对组织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2)要求填报,各项应准确无误。
3.各学院需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材料规范,以第三人称书写。
4.报送方法。材料以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版报送。各学院要在3月29日15:00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及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 nylgjyk@126.com。
(2)纸质报送。各学院要在3月29日15:00前将纸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就业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标注“河南省2021年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五、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各学院要向招生就业处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负责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追回。
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细从严把关,扎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邱晓兰 0377-62232838(监督电话)举报邮箱:37593667@qq.com
受理人:陈永州 0377-62232995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