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点的计算公式如下:
单科成绩的绩点(PA)=(成绩得分X-50)/10
学分绩点=单科成绩的绩点(PA)×该门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GPA)=各科学分绩点之和/总修读学分
=∑(单科成绩的绩点(PA)×该门课程学分)/总修读学分
绩点计算相关说明:
(1)平均学分绩点GPA是单科成绩绩点以学分为权重的加权平均值,因此学分高的课程成绩对GPA影响相对较大。
(2)平均学分绩点GPA的分母为“总修读学分”,非“总获得学分”,选修但未通过的课程学分仍包含在分母之内。
(3)五级制和两档制可转化为分数来计算绩点,五级制中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分、85分、75分、65分、45分计算;两档制中合格、不合格分别按65分、55分计算。
(4)考试不及格、舞弊、缺考、缓考、休学者不获得绩点,待课程通过后获得绩点。
(5)重修考试通过后,不管成绩多高,单科绩点一律按1.0进行计算(相当于考试得60分),因此挂科会影响学分绩点。
(6)缓考同学补考后,系统内单科绩点也按1.0进行计算,此条规定2020年7月份刚刚有所更改,但不追溯之前成绩。若有同学因缓考补考课程较多导致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可在第8学期末学位审核阶段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