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求职补贴
适用对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2000元/人。
申请方式: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 完成个人注册后,进入“就业补助资金- -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关证 明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材料:
1. 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2. 符合条件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3. 符合条件毕业生学籍证明复印件。
——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 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26号)
二、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适用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 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 年。
申请方式:向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或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申请。
申请材料:
1. 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 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4. 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 号)
三、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创办人。
补贴标准: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培训项目确定为“产生你的企业想法”( GYB)培训200元/人,“创办你的企业”( SYB) 培训1000元/人,“改善你的企业”( IYB) 培训1000元/人,创业 实训3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网络教学平台服务费)。
申请方式:个人或定点培训机构向定点培训机构所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 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交河南省创业培训补贴资金个人 申请表;《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其中农村转移就 业劳动者以身份证复印件替代,非毕业年度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以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替代;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 印件)。
2. 定点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交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 请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以身份证复印件替代,非毕业年度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以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替代;培训人员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定点 培训机构与培训人员签订的垫付培训补贴协议;定点培训机构在 银行开立的基本账号信息。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 号 )
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 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等创业人员。除助学贷款、脱贫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 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 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财政部门按照实 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申请方式: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或当地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线下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 或单身承诺书,下同)、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申 请人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承诺书等经营证明原件;反担保 相关材料(符合免反担保的可不提供);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 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19号)
五、一次性开业补贴
适用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5000元。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在线 提交申请材料,或到工商注册登记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开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工资支付凭证、创业者本人社会 保障卡银行账户、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实地核查照片。
——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 号)
六、重点群体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适用对象: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 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执行期 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方式: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填报《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按季度申报纳税。
申请材料: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注 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 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19号)
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
适用对象: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统称六类人员)。
补贴标准: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相应技能等级确定为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仅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每人补贴700元;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对列入年度A类、B类或急需紧缺、重点支持类的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再分别上浮 20% 、10%。
申请方式:线下可以向定点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办事服务窗口提交补贴申请材料,也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个人申请补贴需参加备案机构培训并取得证书,且证书核发后12个月内进行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需激活金融功能)、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发票或收据、《河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个 人申请表》(现场领取或官网下载)。单位申请补贴需提供培训学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考核成 绩)、学员身份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协议及考勤记录,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拨付至学员社保卡银行账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 号)
八、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适用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 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统称六类人员)。补贴标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执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方式:线下可以向定点培训机构所在地人社部门办事服务窗口提交补贴申请材料,也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请表》(个人申请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评价机构收费凭证。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 号 )
九、基层就业政策
1.“三支一扶”计划
(1)招募条件:①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 兵)。
②高校毕业生须符合相应的专业或资格证书要求,如支教岗、支医岗、水利岗、林业岗。(具体以当年文件为准)
(2)人员待遇:
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发放生活补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职称评定、医师规培;
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享受升学优待、考研加分,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业务专栏) https://hrss.henan.gov.cn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 政策保障:
①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资金保障:
①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补助。
②各地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③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 —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网 络 信 息 平 台 http://xibu.youth.cn
3.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1)报名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2)政策支持:志愿者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优惠政策;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①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录入档案,颁发证书。
②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报考公务员的,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惠政策。回生源地就业的,同等享受生源地相关优惠政策。
④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志愿者,推荐参加共青团系统相关 评选表彰。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网络信息平台 http://xibu.youth.cn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1)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 毕业生;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专科毕业生;上述招聘对 象均要求年龄不超过32周岁。同时参加“硕师计划”的研究生不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可直接聘用为特岗教师。
(2)待遇政策:招聘上,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分配上,坚持同等条件下生源地考生优先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特岗教师个体家庭因素,优先安排到相对较近的乡镇学校或村小、教学点工作,引导和鼓励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继续任教。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网络信息平台 https://tgzp.jyt.henan.gov .cn/
5. 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
(1)招聘对象: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2) 待遇保障:
①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 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 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②特招的研究生、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
③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
(3)履约要求: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25年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招聘公告 https://wsjkw.henan.gov.cn/2025/06-13/3169045.htm
6.“选调生”计划
(1)招募计划:各省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 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分批招录 (定向选调生、非定向选调生)。定向类的选调范围一般是部分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普通类的选调范 围一般是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及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2)分配安置政策:定向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 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普通类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各县(市、区)工作。
①基层锻炼:选调生到岗后需到基层进行锻炼,锻炼期满后 原则上返回原单位工作。
②任职定级:考核合格的选调生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
③后续管理:服务期年度考核优秀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先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 河南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信息平台 https://xds.jyt.henan.gov.cn/
7.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1)招聘对象:国家统一招考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及2023 届、2024届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坚持自愿报名原则,一般应报考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2)待遇保障:
①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续签。合同期满并 经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
②凭《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在服务期满2年内可 同等享受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
③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可以推荐进村“两委”班子,可以在省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企业招聘中予以优先推荐,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招考中进入考 察环节后,推荐优先录(聘)用。
(3)履约要求: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由县级统筹、乡镇管理、村级使用,严格执行吃住在村、工作纪实、教育培训、工作 报告、考勤和请销假、跟踪指导等工作制度。
关于2025年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公告 https://hrss.henan.gov.cn/2025/05-22/3160962.html
8.科研助理岗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是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
保障举措:
(1)部属高校、中央级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国家高新区等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
(2)强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
(3)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服务协议,鼓励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4)鼓励设立科研助理岗位的单位统筹相关经费渠道,提高 岗位收入和综合保障水平,配套专门资金为科研助理岗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 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4〕122号)
十、应征入伍政策
1.应征报名
①征集对象: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高校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②报名网站:全国征兵网( ht tps://www.gfbzb.gov.cn)是全国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
③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男兵: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女兵:2026年1月1日至2月10日
下半年男兵: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10日
女兵:2026年7月1日至8月10日
2. 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 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后复学升学、就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3.国家资助和家庭优待政策
①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 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 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③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④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4.在部队选拔培养政策
①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 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
②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
③优先选取士官。
④参加军校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复学政策
①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 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
③退役复学后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军事理论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④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6.升学优惠政策
①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 学生士兵免试普通专升本招生。符合成人高考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市、区)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②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 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 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服役 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指初试)攻读 硕士研究生。
④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 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
⑤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7. 退役后技能培训政策
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享有参加适应性培训待遇,加快实现军地角色转换。
②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接受培训,可按有关规定 享受当地免费培训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可享受生活补贴。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原则上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资助,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8.退役后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①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相 关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 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③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 学生士兵中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优先录用建档 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④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 计划,对应放宽年龄限制。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有效期可延长2年。
⑤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 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 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 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 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全国征兵网https://www. gfbzb .gov.cn
十一、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
适用对象: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
政策内容: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 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申请方式:延期还款可通过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国 家助学贷款APP ( 手机APP仅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使用)提出申请。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无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
申请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全程线上办理。需在原合同约定的2025年偿还日之前(一般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申请),按系统提示完成申请。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 〔2025〕69号)
十二、“双千”计划
适用对象:主要面向本科、高职(专科)中高年级学生。重点支持高校发动“红黄牌”提示和去向落实率低于50%、去向落 实情况处于本校后1/3等就业质量不高相关专业点毕业生学习,鼓励就业困难等重点帮扶群体学习。
政策内容:面向未来低空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 产业转型、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人才急需领域,推动全国范围内开设1000个“微专业”(或专业 课程群)和1000个职业能力培训课程。
微专业:主要是高校在本科专业目录外开设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叉复合型三类专业课程,具有“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特点,学生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学习专业课程群3-10门课程,完成“微专业”学习任务。
职业能力培训课程:主要开设基本素质提升类、专业技能训 练类、人工智能应用类、实习实践类四类培训课程,其中基本素 质提升类、人工智能应用类培训课程线上线下均可开设,专业技能训练类、实习实践类培训课程主要线下开设。
学习平台: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等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就 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办学〔2025〕144号)
十三、“宏志助航计划”项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简称“宏志助航计 划”)是由教育部部署实施、财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提供资 金支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项目。主要面向全国低收入家 庭高校毕业生,针对求职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通过开展线下集中培训、线上网络培训和专项就业帮扶,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培训对象:
线下培训主要面向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重点针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有残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并优先保证“应培尽培”,适当吸纳部分其他就业困 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线上培训主要面向各类困难群体在校生,鼓励有培训需求的大学生积极参与。
培训形式:
线下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以互动式 现场教学培训为主,企业参访、实习实践为辅等方式开展。为完 成线下培训并顺利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结业证书。
线上培训学生可随时通过PC端登录 ( 网址 :https: //hzzh.chsi.com.cn)完成注册后,根据个人需求,点击导航栏“专业类课程”“通用类课程”检索感兴趣的课程免费学习,按规定完成学习后,可免费申领学习证书。
培训内容:
线下培训课程紧密围绕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就业创业现实问题,以促进就业意识、转变就业态度、推动就业行动、提升就 业能力为课程目标。
— 《关于开展2025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 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学司函〔2025〕6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 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的通知》(教学函〔2025〕193号)
十四、高校毕业生异地求职“双惠”政策
1. 异地求职火车票优惠政策。跨地区求职(求职地点不在学校所在地)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毕业生优惠资质核验,完成核验后,每人在现有4次单程学生优惠票的基 础上,增加2次单程学生优惠票购票次数。
2. 异地求职住宿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异地求职毕业生可在国 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等查询“青年驿站”申请渠道及相关政策信息(https://wwwncss.cn/qnyz/)。
——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异地求职“双惠”行动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6〕1号)
来源:南阳理工学院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