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类
一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对外办理业务的办公地点、工作时间是什么?
答:①河南省教育厅综合服务大厅、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地点: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区(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 南)。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30。
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能够办理哪些业务?
答: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主要面向全省大中专毕
业生,可办理毕业生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政策咨询、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组织校园双选会和线上线下招聘服务,同时提供创业政策解读、创业指导、人才服务等全流程就业创业综合业务。
三、如何做好毕业生去向登记?
答:毕业去向登记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要及时注册使用省级高校毕业生毕 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hnbysjy.jythenan.gov.cn) 或者校级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什么是档案?
答: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它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五、档案有什么用?
答: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之外,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所以大家可千万不能大意!
六、大学毕业后,如何稳妥转递档案?
答:学生档案不能由高校毕业生个人自带和保管,要由高校按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 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 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 tps://www.chsi.com.cn) 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高校毕业生本人授权同意后,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通 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ps://dj.ncs.cn), 查询核验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
七、我今年大学毕业了,准备复习考研,不参加工作,我的档案怎么存放?
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你的档案可以在学校保存两年,也可以存放到你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八、高校毕业生继续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在自己手上,该怎么办?
答:高校毕业生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属于教育培训类档案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可将相关材料交保管人事档案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时予以归档。
九、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毕业生怎样参加社会保险?
单位统一参保的,可通过单位办理新增投保手续;单位不统一参保或暂无工作单位的,本人可到存档的人才服务机构或居住 地社保机构咨询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及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相关业务。
十、学校直接将密封好的档案交给我个人了,怎么办?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和保管档案,请不要从学校老师手中直接接收并自己转递档案。如已接收,请退回高校档案保管部门,由高校档案保管部门进行档案转递。
十一、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在哪里?
答:建议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 .mohrss. gov.c n/) 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 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在平台查询。
十二、就业手续怎么办理?
答: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尽快与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缴纳社会保险,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并及时做好档案转递去向跟踪查询。如果转换工作,需要及时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避免断保。
离校时没有落实工作,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原户籍地,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 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个人保管、自带转递,由高校寄往就业地或户籍 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待机构接收档案后,前往办理存档。
十三、大学毕业后,党组织关系如何转递?
答:(1)落实工作单位的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3)对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由原就读高校或者工作单位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出国(境) 学习研究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4)升学党组织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十四、大学毕业后,团组织关系如何转递?
答:(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录取学校。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进行管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至1年,也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 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所在单位或转回户籍所在地团组织部门留存其组织关系。
十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有哪些?
答: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每周三、周五举办“豫 荐未来 · 青春启航”校园招聘、每周二19:00播出河南省“互联 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等专项行动,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扫 码关注“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招 聘公告及课程内容。
十六、什么是灵活就业?
答:企业根据用工需求灵活地雇佣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的就业形式。灵活就业因为自主性强、灵活自由、门槛低等特点,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成为部分毕业生新的 就业选择。
灵活就业的四种形态:(1)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2)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3) 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4)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十七、灵活就业的支持举措有哪些?
答:(1)鼓励引导个体经营发展。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支持。(2)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3)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4)政府部门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灵活就 业群体的合法权益。
十八、查询招聘信息,有哪些网络服务平台?
答:1.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www.ncss.cn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http://wwww .mohrss.gov.cn
3.国聘招聘平台https://vww.iguopin.com/
4.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hrm.mohrss.gov.cn
5.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 .gov.cn
6.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job.mohrss.gov.C
7.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s://www.newjobs. com.cn
8.就业在线https://wwwwjobonline .cn/
9.团团微就业http://jiuye.cyol.com/
10.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hnbysyunjyt.henan.gov.cn/htm1/index.html
11.河南省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wwwwww.hn91w.com
12.中原人才网https://www.zyrc.com.cn
十九、就业见习的对象是什么?
答:根据现行政策,就业见习补贴的对象包括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可按规定享受见习补贴,具体政策规定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二十、创业服务有哪些政策?
答:1.创业培训: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 创业培训等。
2.技术创新服务: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中试平台和产业化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积极面向大学生开放共 享,提供专业化、便利化的低价优质服务。
3.创业场地服务: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供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使用。
4.学籍管理政策:大学生在校期间创业“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还可以将自主创业成果折算为学分”。
二十一、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有哪些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 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大 学生村官、“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 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 聘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相 关招聘信息可关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二十二、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十三、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 10 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 业人员;(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 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十四、什么是“三支一扶”?服务期是多长时间?
答:“三支一扶”是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工作,服务期为两年。
二十五、河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目前河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 生不低于2700元/月。此外,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十六、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享受什么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二十七、“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地或服务单位的,原则上根据编制空缺情况,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入编及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 办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二十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十九、已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 一扶”计划的,应该怎么办?
答: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三十、“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的年限计算为工龄吗?
答: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三支一扶”相关政策适时调整,以当年度“三支一扶”招募 公告为准 )。
技能提升类
三十一、在校大学生能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吗?
答:各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申报条件可通过该职业资格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实施单位发布的评价通知等查询。在校大学生可根据查询到的申报条件,了解是否符合参加评价要求。
三十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吗?
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 价组织所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十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吗?
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http://osta.mohrss.gov.cn) 进行查询,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三十四、职业技能等级怎么认定?
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 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备案 的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经认定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十五、如何查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机构目录?
答:可以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中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查询评价机构相关信息。
三十六、如何了解和获取技能培训信息?
答: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可关注当地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根据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培训机构目录,查询了解当地开展培训的类型、职业(工种)名称、补贴标准及培训机构等信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
三十七、各项专技考试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渠道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的部分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事宜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cpta.mohrss.gov .cn)查询,其他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需登录相应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权益保障类
三十八、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 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 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十九、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尽管在内容上相似,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在其他方面都有所不同,两者并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
四十、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第一,签订时间不同。就业协议书一般先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后签订;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业协议书就自动失效了。
第二,签订作用不同。就业协议书更多的作用是明确就业意 向、办理毕业手续;劳动合同则是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要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适用劳动相 关法律法规而就业协议书属于普通民事合同,引发的纠纷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和合同编的规定,不能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 到保障,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则难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亦难以证明劳动者享有的具体权利内容。因此,毕业生就业后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能以就业协议书代替劳动合同。
四十一、应届毕业生已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何时应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四十二、毕业生求职应如何慎选用人单位?
答:毕业生求职过程中不能只看企业宣传及薪酬待遇,在与用人单位面对面接触前,一定要多方位考察公司的真实性、合法性,例如通过企业官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司注册地的税务局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看企业的相关情况。若入 职后发现公司业务涉嫌违法犯罪,决不能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 理,而应保存证据,及时离职,求助司法机关。毕业生应树立正 确的求职观、就业观、劳动观,遇到“活少钱多”“轻松钱 来”“躺平赚钱”等“听上去很美”的招聘信息和“天上掉馅 饼”的“好事”,一定要提高警惕,多查多问多防备,否则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十三、毕业生求职应如何慎选中介服务?
答:在校大学生在通过互联网或线下中介服务机构求职时, 应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有正规资质的合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市场中介机构应通过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了解其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职业介绍业务,是否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最好选择诚信度高、经营规范的服务机构。另外,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在确认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签订正式服务协议。如果遇到“黑中介”,应立即求助劳动监察部门或 者公安机关,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四十四、毕业生求职应如何避免交纳费用?
毕业生要增强辨别意识,拒绝签署贷款协议或者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合同,如果确有需要参加职业培训的,应选择当地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能够查询到的正规培训机构。毕业生 应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对用人单位以各种 理由要求租用、购买各类工作设备或交钱、贷款才能够安排岗位 的,应果断拒绝,以免上当受骗;对付费培训可录用、包就业等 承诺,一定要警惕“挂羊头卖狗肉”陷阱,谨防既被坑骗钱财,又浪费时间精力。如已交费,一定要求其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保留证据。
四十五、毕业生求职应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毕业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在网上投递简历或者填写相关资料时候,不要填写过分详细的个人信息,在与用人单位面谈时, 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不宜给对方,对于要求提供原件的可以 先提交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备注“仅供***公司面试使用”, 尽量不要将证件原件交由对方控制,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
四十六、毕业生求职应如何抵制就业歧视?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应明确询问用人单位相关岗位的具体 要求,用人单位以与“工作内在要求”没有必然联系的因素对求 职者进行筛选,构成对毕业生平等就业权利的侵害,毕业生可依法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就业歧视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
四十七、我省企业劳动用工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 例实施办法》《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 协商条例》等。
四十八、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 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凭证。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可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四十九、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 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 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五十、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一)申请。线上办理和线下帮办两个途径都可以。线 上,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 台、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 //siwsfw.hrss.henan.gov.cn )、 河南社保 APP 、 “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电子 社保卡、掌上12333APP 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 务服务网站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线下,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 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便民服务合作网点办 理参保手续。(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 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档次进行缴费。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下 限、300%为上限,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来源:南阳理工学院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