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省、市和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高质高效落实,结合我院情况,根据学校文件做出一下承诺:
土木工程学院实施“13710”工作制度
1”即1 天内要研究部署;“3”即3 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即一般性工作原则上7 天内落实解决。
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 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经批准后按照解决方案中确定的时限要求推进工作,并按月反馈进展情况。
“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学生工作办公室:0377-62232661